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喀什中院:坚持以案件评查为契机提升审判质效

发布时间:2017-03-24  来源:中国法院新闻网  字体大小[ ]

  中国法院新闻讯(杨磊)今年以来,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在办案过程中,坚持效率与质量并重,不断健全案件评查机制,加大评查力度,从中发现问题,分析原因,督促整改,有效地提高了审判质量和效率。

  一是合理制定评查标准。该院将案件质量评查作为审判工作中一项具有全局性、综合性、基础性的工作来抓,制定《案件质量评查实施办法》,对案件质量评查的程序、内容、承担和不承担的情形、独任审判和合议庭审判分担的方式及标准都作出明确规定,使案件质量评查有章可依,规范进行。

  二是健全案件质量管理体系。为了加强规范化建设,初步形成了立案管理、审判流程管理、网络管理等制度体系,做到了管理无缝对接,不留死角,严格遵守各项规定,各司其职,共同发力,层层把关,坚决杜绝不合格案件和超审限案件出现。

  三是确定责任追究部门和程序。就评查发现的问题,及时提出改进意见,并决定案件承办人是否承担,案件承办人可以发表申辩意见。确定追究责任的案件,予以全院通报,并作为法官评先选优的重要参考内容。

  四是加强录入检查,同步监管质量。将案件纸质卷宗和电子卷宗一并评查,确保电子卷宗与纸质卷宗的一致性。同时,利用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,加强对电子卷宗的日常评查、检查,每周通报电子卷宗信息录入情况,指出存在的问题,提出补正要求,确保电子卷宗与案件审理同步,同步监管案件质量。

  五是定期编发案件评查情况通报。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,落实整改措施,总结推广各业务庭提高案件质量的好做法,组织法官和书记员进行学习,从而形成了有效的案件质量预防、监控体系。

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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